如遇災害損失,記得先拍照存證再申請租稅減免

近期對流雲系旺盛易有短延時強降雨,且颱風生成頻繁路徑變化多端,高雄市稅捐稽徵處籲請民眾嚴防豪雨注意自身安全,如受天災影響而有財產損失,請記得先拍照存證,檢具證明文件再申報減免。



該處溫馨提醒,申報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減免除了就近至本市稅捐處或所屬分處臨櫃辦理外,亦可多加利用線上申辦管道申請,以網路代替馬路申請省時又便利。房屋稅請於當期房屋稅開徵 40 日以前(即3月22日以前);地價稅請於當期地價稅開徵 40 日以前(即9月22日以前)或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申請;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請於事實發生日起1個月內申請。



如欲進一步了解相關資訊,可查詢高雄市稅捐處網站(https://www.kctax.gov.tw)/主題專區/天然災害減免,或撥打免費服務專線0800-000-321洽詢。另有關個人或營業人之財物損毀,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及菸酒稅等之減免申請,請向所在之國稅局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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