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都更「法放寬」配套上路 助坡地危險建物重建

北市府19日發布實施「修正『臺北市政府受理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提議劃定更新地區實施辦法』案」,代表都更八箭「第二箭法放寬-山坡地危險建物可更新」配套措施皆已完善!

為協助坡地危險建物都更改建,保障居住安全,北市府於112年12月18日修正公布「臺北市都市更新自治條例」,開放位處非地質敏感區之山坡地、山限區內危險建物得辦理都市更新,今(113)年持續完成配套措施,包含113年5月14日公告都市設計審議原則,本次修法則是針對坡地危險建物取得更新地區身分建立流程,賦予山坡地及山限區之土地及合法建物所有權人得向市府提議劃定更新地區。

更新處表示,接下來「臺北市政府受理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提議劃定更新地區實施辦法」修正發布實施後,所有權人符合一定條件後可循程序向本府提議迅行劃定更新地區,降低整合門檻至50%,協助坡地危險建物都更重建。未來市府將持續推動都更8箭政策,精進都市更新機制,保障坡地居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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