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
高雄市稅捐處表示,113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繳納期間自11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止(因適逢例假日,順延至12月2日),稅單(含以電子方式傳送至信箱者)將於113年10月24日全數寄出,請民眾務必留意。
該處進一步說明,透過便利商店或以信用卡、晶片金融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電子支付帳戶等方式繳稅者,繳納截止日開放至繳納期間屆滿後第3日24時前,請於期限內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該處特別提醒民眾,如未收到稅單或已收到而遺失者,可利用下列方式申請補發:
除上述補發稅單方式外,納稅義務人亦可於開徵期限內,以自然人/工商/金融憑證、已註冊之健保卡及密碼或行動自然人憑證(TW FidO),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https://net.tax.nat.gov.tw)點選「線上查繳稅及電子傳送服務」直接進行繳稅,無稅單嘛ㄟ通喔!
- 記者:高雄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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