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依法推動國土計畫 呼籲縣市政府勿把國土計畫法視為「綁手綁腳」政策

網傳「國土計畫法爭議」懶人包,對於農地使用影響及持有農地宛如變成農民世襲制等說法,內政部特別澄清,國土計畫是要杜絕農地炒作,透過農業資源挹注及讓實際務農者的權益更獲保障,共同促進農業永續發展。此外,國土計畫上路後,地方政府仍可以視轄內土地使用需求,提出具體計畫「隨時啟動」辦理國土功能分區圖變更作業,重申變更用地只能等5年1次的通盤檢討,是不實訊息。依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呼籲地方政府依法辦理,讓國土計畫得以上路,據以推動後續的工作。



內政部表示,國土計畫正式上路後,有關農業「產、製、儲、銷、休閒農業」等設施需求,實際務農者無須送中央審查,「直接向地方政府申請」,土地免經變更就可以使用,比過往更為便利與彈性。



此外,雲林縣為農業大縣,成就各項工作,相關評比也亮眼,即是依地方特色與人文風土,展現雲林的風華。國土計畫的機制更可協助雲林從地方特色,整體有序發展,配合農業部門及其他部門支持,不僅再造農業榮耀,更可各區互補協助,永續多元發展。在整體規劃下,更可提升地區相關公共設施及服務,彌補區域計畫防範發展外部性的不足,在提升農產業價值之際,同時優化民眾生活環境及品質。國土計畫實施是地方永續發展的機會與工具。



內政部表示,各縣市政府考量在地環境條件、土地利用現況、地方特性、民眾生活需求及願景等,進行國土功能分區圖繪製作業。並再次說明地方政府現行劃設內容有需要調整者,也能在符合國土計畫原則下,重新啟動檢視及調整作業。



內政部最後表示,目前已有過半12縣市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後續也會儘速召開國土計畫審議會議進行審議,強調國土計畫法是要引導土地合理利用,絕非「綁手綁腳」政策,提醒未繳交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的縣市儘速提交,以確保國土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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