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檢警詐騙 花警逮獲 假檢察官 假刑警 打詐儀錶板 詐騙手法大公開

假冒檢警詐騙 花警逮獲 假檢察官 假刑警 打詐儀錶板 詐騙手法大公開
圖說:發言人花蓮縣警察局長陳百祿。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花蓮報導】花蓮縣113年11月至114年1月受理詐騙案件共559件,進一步統計,詐騙手法以假投資116件(20.75%)最高,假網拍(購物)54件(9.66%)次之,解除分期付款(騙賣家) 45件(8%)再次之,財損數仍屬假投資詐騙手法最高。


為打擊詐欺犯罪,警政署「打詐儀錶板」獨立網站已於113年12月1日正式上線,整合「每日詐騙現況」、「各縣市數據統計及每日案例」、「最新詐騙案例及手法」、「防詐秘笈」、「詐騙公式拆解」及「各類型宣導短片」等防詐素材,供民眾瀏覽,以提升全民防詐意識。



假冒檢警詐騙 花警逮獲 假檢察官 假刑警 打詐儀錶板 詐騙手法大公開
圖說:花蓮縣刑事警察大隊長劉宗仁案件說明。

詐欺案件各類贓款透過虛擬資產掩飾或隱匿,經政府修訂洗錢防制法後,未至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法登記的交易所及個人幣商,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如未依法登記而提供服務者,將有相關刑責,因此詐騙集團會利用車手提領方式取得贓款,而車手來源多半利用假求職應徵自願者工作,完成提領後再略施小惠,惟車手犯嫌遭逮捕後,除面對刑責外,依據民法185條規定,須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花蓮縣警察局日前接獲民眾林女報案,聲稱一名自稱新北市戶政事務所公務員來電謊稱其身分遭盜用,誘騙被害人加入暱稱「刑警許泰源」及「檢察官周士榆」LINE好友,過程中犯嫌表示林女涉入擄人勒贖案件要求配合偵辦,並以調查金流、監管財產等話術騙取被害人提款卡及密碼,由車手提領林女名下銀行帳戶內存款共計新臺幣239萬元餘,待提領殆盡,犯嫌又要求林女將名下不動產質借變換現金,犯嫌先將房產資料轉介予配合之融資公司借款1,100萬(扣除手續費等,剩餘880萬元)後,再指派車手取款,導致林女損失千萬元。


花蓮縣警察局獲報後,隨即彙整卷證報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持搜索票及檢察官核發之拘票,逮捕巫嫌等6名詐欺車手犯嫌,詢畢後將巫嫌等依詐欺罪嫌分別移請臺灣花蓮地方檢察署偵辦。


花蓮縣警察局長陳百祿表示,因政府強力打擊詐騙案件,致使詐團假投資廣告投放減少,詐團走回頭路,改以民眾涉及刑事案件,須配合調查的「假檢警詐騙」手法,此類型手法多半謊稱民眾身分遭冒用、涉及重大刑案,製造民眾恐慌,進而以「調查金流」、「監管財產」等話術,誘騙被害人交付提款卡及密碼,待被害人存款遭提領殆盡,便要求其抵押房產借款,再騙取款項,致被害人財損甚鉅,不可不慎,提醒民眾,無論是檢、警辦案,均不會以電話或是加LINE好友方式聯絡,如有類似手法,必然是詐騙;民眾若有疑問,可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或上打詐儀錶板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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