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林地政「住宅租賃安全」網路有獎徵答活動開始啦
【新北市訊】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自113年9月4日起至9月11日止連續8天,舉辦「住宅租賃安全」網路有獎徵答活動,活動結束後將抽出30位答題全對之參加者,贈送精美小禮(1人1份為限),歡迎民眾踴躍參與!(活動請至樹林地政事務所網站–民意交流–有獎徵答活動)
樹林地所表示,民眾在外地求學、工作,常有住宅租賃需求,且近年房價攀升,亦帶動租屋需求提升。而租賃市場偶有不合理或不合法之契約條款,尤其是電費計價方式,時常造成房東與房客間的租屋糾紛。政府為保障住宅租賃雙方交易安全,於112年2月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所以無論向個人房東或租賃住宅服務業者所簽訂的租賃或轉租契約,皆應符合內政部頒定的住宅租賃(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而為強化民眾對住宅租賃安全的了解,該所特別舉辦網路有獎徵答活動,透過尋找解答的過程,了解如何保障自身權益,進而提升租賃市場交易安全。
該所進一步提醒,民眾於租屋簽約時應選用內政部最新(113年7月8日)公告修正之「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其係對租屋電費修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包含電費計收方式、租屋電費資訊透明化等,以避免租賃爭議與糾紛,保障房東與房客雙方權益。自113年7月15日起新簽訂的租約均適用該租屋電費新制,舊契約雖不溯及既往,但經租賃雙方同意仍可適用新制規定喔!相關資訊可上「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業務專區/不動產交易/租賃住宅服務業專區或該所官網/業務專區/不動產交易專區查詢。
樹林地所補充,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為提供民眾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方案及租屋糾紛處理管道介紹等諮詢服務,全國首創與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合作成立「租屋諮詢暨推廣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櫃台,有租屋諮詢需求的民眾,可於每週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瑞芳地政事務所為每月第1週的週三下午同一時段)洽詢。
資料詳洽: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林郁芳 電話:26808001 #304
撰稿人:林郁芳(或新聞聯絡人:廖晏翎分機803)
樹林地所表示,民眾在外地求學、工作,常有住宅租賃需求,且近年房價攀升,亦帶動租屋需求提升。而租賃市場偶有不合理或不合法之契約條款,尤其是電費計價方式,時常造成房東與房客間的租屋糾紛。政府為保障住宅租賃雙方交易安全,於112年2月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明定住宅租賃契約全面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相關規定,所以無論向個人房東或租賃住宅服務業者所簽訂的租賃或轉租契約,皆應符合內政部頒定的住宅租賃(轉租)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而為強化民眾對住宅租賃安全的了解,該所特別舉辦網路有獎徵答活動,透過尋找解答的過程,了解如何保障自身權益,進而提升租賃市場交易安全。
該所進一步提醒,民眾於租屋簽約時應選用內政部最新(113年7月8日)公告修正之「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其係對租屋電費修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內容包含電費計收方式、租屋電費資訊透明化等,以避免租賃爭議與糾紛,保障房東與房客雙方權益。自113年7月15日起新簽訂的租約均適用該租屋電費新制,舊契約雖不溯及既往,但經租賃雙方同意仍可適用新制規定喔!相關資訊可上「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網站」業務專區/不動產交易/租賃住宅服務業專區或該所官網/業務專區/不動產交易專區查詢。
樹林地所補充,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為提供民眾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方案及租屋糾紛處理管道介紹等諮詢服務,全國首創與新北市租賃住宅服務商業同業公會合作成立「租屋諮詢暨推廣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櫃台,有租屋諮詢需求的民眾,可於每週三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至本市各地政事務所(瑞芳地政事務所為每月第1週的週三下午同一時段)洽詢。
資料詳洽:新北市樹林地政事務所 林郁芳 電話:26808001 #304
撰稿人:林郁芳(或新聞聯絡人:廖晏翎分機803)
- 記者: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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