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重申 寶林茶室食品中毒案件衛生局第一時間依流程進行查核

針對監察院糾正臺北市政府一事,臺北市衛生局重申113年3月24日12時42分接獲新北市政府衛生局通報,就立即前往作業場所進行稽查,並於同日約17時完成查核並撰寫工作報告表,並未延宕稽查,當日查核現場由王姓店長接洽,並告知衛生局使用之「粿條」每兩日進貨,現場沒有剩餘同批(3月22日)製作使用之粿條,當下無剩餘食品檢體可供抽驗,衛生局稽查人員仍依標準作業流程採集手部檢體及環境檢體,後續胡姓廚師手部檢體檢出邦克列酸,為本次檢調起訴之關鍵證據。

依據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調查結果,王姓店長稽查時示意被告胡姓廚師將常溫放置在桌面下方層架置物籃內之粿條藏放至層架深處,當日晚上胡姓廚師將剩餘粿條丟棄,衛生局於25日再次前往稽查時向稽查人員虛偽陳述稱粿條均有冰存,惟業者惡意隱瞞虛偽陳述,致使第一線工作人員日夜辛苦追查事實,衛生局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7條第1項第11款加重裁罰300萬元。

臺北市衛生局說明寶林案是臺灣歷史上第一次邦克列酸造成食品中毒事件,正因為是第一次,且臨床所表現出來的症狀也都不像是一般所見的代謝性酸中毒症狀。當時,就歷年食品中毒案件統計資料,一般來說食品中毒有噁心、嘔吐,以及腸胃道症狀,很難發展到肝衰竭等,如果不是衛生局所進行的生物及環境跡證採樣,到現在為止都還沒有辦法把邦克列酸、寶林跟食品中毒連結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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