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社群媒體貼文影片北投區大業路與育仁路口行人丟擲物品案,北投分局說明
社群媒體臉書社團內有市民朋友反映大業路與育仁路口,有行人向車輛丟擲塑膠瓶,本分局雖未接獲相關報案,但經檢視影片內容,為行人自大業路西往東方向闖紅燈跨越大業育仁街口,穿越路口過程中對直行車輛丟擲塑膠瓶,雖未造成交通事故,惟已影響市民用路安全,本分局已擴大調閱追查行人身分。
北投分局呼籲,行人在道路上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1項3款規定,可處500元罰鍰。另民眾無故在道路拋擲足以妨礙交通之物,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1項1款規定,可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且如丟擲物品造成車輛受損,可能觸犯刑法第354條毀損罪,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民眾請保持理性,切勿以身試法。
- 記者: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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