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環境正義 台塑棄置石灰案啟動清除作業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維護環境正義 台塑棄置石灰案啟動清除作業

台塑麥寮廠將逾5萬公噸石灰非法棄置於臺南轄內,環保局依法開罰7千多萬並限期改善。台塑不服提行政訴訟,經最高行政法院判決臺南市政府勝訴,9月已開始進行清除作業。市長黃偉哲強調維護環境正義不容妥協,會持續監督清理進度,確保環境復原。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台塑公司將廠內製程產出不具市場價值的副產石灰,以每公噸2元售出,並補貼無許可的清運公司每公噸650元運費,清運至轄內土石方堆置場,數量高達5萬餘公噸,假產品之名,行廢棄物棄置之實。環保局以積極快速的態度限期台塑改善,是基於職責所在維護公共利益。

本案經環保局於102年1月24日查獲,認定台塑公司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8條規定,於所得利益之範圍內酌量加重處新臺幣1億4,196萬6,590元並限期改善,因該公司屆期未改善,環保局按日(次)處罰至113年1月,共計處罰金額7,472萬4,000元。

台塑公司不服裁處提行政訴訟,經10年纏訟,最高行政法院於112年6月21日判決市府勝訴,確認該公司未合法清除事業廢棄物,有改善義務。

為能儘速進行環境善後工作,環保局邀台塑公司及案址地主召開清理協商會議,同意以擱置爭議之方法,由台塑公司提出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經環保局審核通過後,今年9月初開始清理麻豆區副產石灰,左鎮區待相關行政程序完備後再行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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