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稽查 查核6家7件產品不符規定
記者李文生/台南報導
為確保罐頭食品製造及安全,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執行113年酸化罐頭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共查核6家業者。衛生局表示,查核結果,1家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複查不合格、1家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複查不合格、5件產品標示成分不符規定、1家業者查獲貯存逾期食品原料,不符規定事項已依法處辦,相關 產品檢驗結果皆符合規定。
衛生局表示,罐頭食品使用殺菌技術維持密閉食品的衛生保存,需符合相關殺菌的條件,製造業者應落實執行衛生安全管理,確保製售產品符合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如不符規定,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依法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表示,如查獲貯存逾有效日期食品原料,可依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食品標示不符規定者,可依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緩。標示不實者,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消費者若有食品衛生問題,可洽詢免費服務專線0800-2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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