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開放空間一定要開放 南市議員建議將規定寫在買賣契約書首頁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員蔡育輝8日在地政局工作報告時,再度建議大樓開放空間一定要開放,他要求地政局率全國之先,打破定型化契約,讓消費者知道自己買的是開放空間的大樓。地政局長陳淑美解釋,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沒這麼寫,將研究看看。
蔡育輝說,大樓建商不論是因為開放空間、都更或容移,拿到容積獎勵,幾乎都不遵守規定,非大樓住戶根本無法進入開放空間。反之,大樓住戶也會認為,這是他們花錢買的房子,憑甚麼要對外開放?建商只顧賺錢,完全沒有負起跟購屋者告知的責任,導致糾紛不斷。
蔡育輝指出,台南市有建商靠著開放空間30%拿到容積獎勵,建商賺飽飽,開放空間不開放,只開放狗門,這樣對嗎?市府為何不開罰?建商在申請建照和使用執照時,不就明確規定申請開放空間,能拿到容積獎勵,未來大樓興建完成開放空間將不限住戶使用,雖然建商跟購屋者簽訂買賣契約,這份開放空間規定也同時移轉,但消費者怎會知道這麼多,又怎會知道自己買的是開放空間大樓?
蔡育輝表示,不只台南市發生這種情形,外縣市也同樣有這些狀況,但外縣市的做法非常有效率,就是直接將開放空間不開放的竹籬或圍籬權拆除,地政局是否可以更積極,直接在買賣契約書第一頁就開宗明義揭示,消費者所買的大樓是開放空間大樓,將對全體市民開放。
地政局長陳淑美解釋說,內政部定型化契約沒這樣寫,雖然沒違法,但還是要研究看看。
更多新聞推薦
● 綠營要求為台中公車撞死大學生道歉 盧秀燕:已收回業者黃金路權- 記者: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 更多政府消息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