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勞工經濟壓力 嘉義縣修訂職災補助標準
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嘉義縣政府/圖取自google地圖
為幫助職災勞工及家屬度過生活困境,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113年修訂「嘉義縣勞工職業災害慰問金發給實施要點」,自114年1月1日起調整職災勞工慰問金標準,凡年滿15歲設籍本縣之勞工,因執行工作或外出公差時發生職業災害,且住院連續四日以上者,可領取慰問金5000元。(上下班途中受傷則不適用此項補助)
勞青處說明,設籍嘉義縣的勞工阿敏擔任居服員多年,去年前往案主家中時發生交通意外事故,導致肋骨及鎖骨骨折,共住院11天,經勞保局認定為非上下班公路交通事故的職業傷害,除了可領取勞工局職災傷病給付,也可申請嘉義縣政府職災慰問金5000元。阿敏表示,職災慰問金就像是及時雨,可減輕經濟負擔,也感受到縣府對職災勞工的關心。
縣長翁章梁表示,職災造成勞工身心上的傷害,也可能導致家庭經濟陷入困境,經調整慰問金標準,將住院天數由7天縮短為4天,希望能協助更多因職災住院的勞工朋友。
勞青處長陳奕翰進一步指出,為方便勞工朋友申請與諮詢,該處設置單一職災慰問金申請窗口,相關申請文件及規定,可洽嘉義縣政府勞工暨青年發展處網站查詢,或撥打諮詢專線05-3620123轉8041、8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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