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資保存及城市建設雙贏 桃園捷運綠線G07工程考古遺址文資審查完成
記者黃駿騏/桃園報導

桃園市捷運綠線G07站工程,自109年考古遺址試掘作業起,歷經停工、搶救,於111年通過保存活化計畫,已於本(114)年5月底完成「考古遺址施工監看」報告書備查,工程涉及考古遺址相關作業已順利完成。
桃園市捷運綠線工程自108年動工,為因應潛在不同時期車站遺構及歷史遺跡,文化局於工程規劃之初,即提醒捷工局(時為捷運工程處,下稱捷工局)及交通部鐵道局,應依文化資產保存法(下稱文資法)相關規定預為因應。捷工局即依規定提送相關計畫,108年12月23日第4次文資審議會決議通過試掘計畫,於109年2月4日起開始試掘、因發掘有相關史前文化層,經檢討發掘方向後,109年7月7日第3次文資審議會通過搶救發掘計畫。
捷工局發掘團隊109年7月15日發掘出土二爪磚遺構,文化局依文資法第57條規定通知停工,經諮詢專家學者意見,後續以翻模、3D掃描、提取原構件等方式保存出土遺物及遺構。文化局積極協助捷工局依審議會要求制定保存活化計畫,111年6月29日第1次文資審議會通過「桃園捷運綠線G07站文化資產後續保存與活化計畫書」,111年7月28日捷工局恢復施工。捷工局於保存活化計畫通過後,主動積極辦理考古遺址相關推廣活動,於本市軌道願景館策劃「看見G07考古發掘教育特展」、走讀導覽、學術論壇、系列周末專題講座等,廣獲好評。
本案於發掘及停工期間,文化局111年5月9日收受民眾提報疑似考古遺址、111年5月30日辦理提報會勘、111年第1次文資審議會決議列冊追蹤、112年8月12日第2次文資審議會決議「進入指定審查程序」,經監察院6次函詢調查、文化部文化資產局(下稱文資局)112年3月召開研商會議等檢視,均無違誤法規。
文化局持續協助捷運工程及鐵路地下化工程之開發單位提送文資內涵價值評估,並於112年11月1日依文資法第48條訂定「桃園舊火車站及鐵道遺構列冊考古遺址監管保護計畫」,函知各工程單位應注意文化資產相關規定,並依監管保護計畫辦理。
捷工局自111年7月28日恢復施工後,文化局同步要求應依施工監看計畫持續執行監看作業,監看單位於112年7月28日、112年11月30日2次提送監看報告。為釐清監看人員資格,文化局於文資局召開全國文化資產主管會議建言,文資局114年2月5日函頒「考古遺址施工監看注意事項」,確定考古遺址施工監看人員資格認定相關規定。文化局114年5月23日正式函復捷工局備查施工監看成果報告書;目前捷工局持續辦理保存活化捷運G07車站區之文化資產活化展示設計。
文化局表示,桃園市捷運綠線G07站工程涉及考古遺址相關議題,經預為因應、發掘作業、停工搶救、保存活化及監管保護計畫,與民眾提報會勘等作業,文化局均恪遵文資法規定辦理,並經監察院及文資主管機關檢視無誤。本案為我國重大工程涉及考古遺址之參考經驗,文化局將持續周全考古遺址文化資產之保存與維護活化工作,敬請市民持續支持文資保存與市政建設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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