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國啤酒廠都更延宕 北市府、內政部遭糾正 監委批:置身事外

建國啤酒廠都更延宕 北市府、內政部遭糾正 監委批:置身事外

文/住展雜誌



台北市市定古蹟「建國啤酒廠」都更案延宕多年,監察院5日糾正台北市政府及內政部,並指北市府對變更案置身事外、未善盡職責,內政部未制定明確標準,導致各級政府長期濫用個案變更,嚴重影響都市發展,要求行政院應督促所屬確實辦理。



原轉型文化園區 後變更為北科大校地



建國啤酒廠為台灣首座啤酒工廠,1919年迄今已逾百年歷史,部分建物經北市政府指定為市定古蹟及登錄歷史建築。考量歷史及商業價值,台灣菸酒公司欲將建國啤酒廠轉型為「啤酒文化園區」並進行都市計畫使用分區變更(原變更案),分別經北市府及內政部都委會2017、2018年審議通過;後因北市府與台酒公司針對文資委託經營、增額容積價金運用等問題無法達成共識,未能簽訂協議書,以致原變更案無法公告實施。



嗣後,行政院為解決北科大校地不足,經北市府同意,由台酒公司撤回「原變更案」,改依《都市計畫法》變更為北科大校用地,辦理新都市計畫案(新變更案),2024年7月交付內政部都委會進行討論。



然新變更案引發民眾及文資團體強烈抗議,認為古蹟變校園將損害文資保存,且中央逕行變更程序不正當,不符合重大建設啟動的急切性與必要性,直接越權侵犯地方自治權限。



建國啤酒廠都更延宕 北市府、內政部遭糾正 監委批:置身事外

北市府立場矛盾、置身事外 未善盡職責



監察委員范巽綠、施錦芳、蕭自佑調查後提出報告,經監察院決議通過提案,糾正北市政府及內政部,監委首先指出北市政府對二級都委會審議通過之「原變更案」立場前後不一,對「新變更案」又置身事外,未善盡職責。



監委認為,原變更案經北市府及內政部都委會通過,認有都市再生活化功能,不料北市府立場前後不一,輕率推翻原變更案,未依細部計畫附帶條件規定與台酒公司簽訂協議,以致「原變更案」無法公布,影響重大。



針對新變更案,監委表示,儘管本案涉及都市計畫認定個案變更程序,仍應考量促進區域均衡發展的公共利益,北市府作為都市計畫的「地方主管機關」及「新變更案」的擬定機關,應積極與中央合作,並審慎評估規劃。



監委直指,北市府不但沒有以都市整體發展的角度進行檢視,與中央溝通合作,反稱「只是扮演從旁協助的角色」,明顯置身事外,未善盡職責。



另外,監委認為,新變更案實際上可否達成北科大、台酒公司、當地居民及北市政府互惠多贏的局面,仍存疑義。監委指出,新變更案公展期間,92宗陳情案中有61案為反對意見及建議,新變更案也明顯影響台酒公司的土地使用價值與效益。



且新變更案無法直接將計畫範圍內受限容積調派至北科大校本部,監委表示,需再評估新變更案可否立即、有效解決北科大缺地的急迫需求。



內政部未訂明確標準 致各級政府長期濫用



監委也認為,由於都市計畫影響人民生活及財產權益甚鉅,除非有特殊、重大且緊急的事變或情況,原則上應遵循定期通盤檢討方式作必要變更,不宜隨時任意辦理「個案變更」。



然內政部未就《都市計畫法》中「個案變更」訂定明確嚴謹的標準,導致各級政府長期濫用相關規定。監委指出,內政部應該訂定更明確嚴謹的「個案變更」允許標準,相關主管機關也應審慎認定適用要件,杜絕藉詞恣意「個案變更」的情形一再發生。



最後,監委表示,建國啤酒廠早在2019年12月30日就通過古蹟及歷史建築修復及再利用計畫,但至今仍未依該計畫進行相關工作,行政院應督促所屬確實依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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