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失6.5公斤安毒又偽造文書 調查官判降1級改敘

調查官詹孟霖在調查局航基站任內遺失6.5公斤安非他命,還偽造送驗公文,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1年6月徒刑,緩刑3年確定。懲戒法院判處詹男降1級改敘,可上訴。

監察院調查,原調查局航業處基隆站調查官詹孟霖平時未妥慎保管扣押物,民國108年10月至11月間承辦阮如玉毒品郵包案時,委託同事將扣押6.5公斤安非他命攜到調查局進行鑑定,詹孟霖在只獲同事口頭同意後,就將毒品置於辦公室公共空間的塑膠箱上,並未確認同事確實點收。

監察院表示,詹孟霖後來發現毒品並未送到調查局而遍尋不著,面對桃園地檢署多次詢問辦理進度時,為掩過飾非竟製作內容不實的函稿,使桃園地檢署誤認此毒品還在鑑定中而簽結,始終未向上呈報6.5公斤安非他命遺失情事。

這起6.5公斤的扣案毒品,直到111年9月27日在航基站地下室庫房鐵櫃中被尋獲。

詹孟霖涉嫌製作內容不實的函稿部分,桃園地方法院依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6月,緩刑3年,詹孟霖未上訴而確定。行政部分,調查局在事發後將詹孟霖調離現職,移送監察院調查,監察院去年12月間彈劾詹孟霖,移送懲戒。

懲戒法院認為,詹孟霖未確切實保管扣案毒品,致扣案毒品一時下落不明,遍尋無著,暫難送驗,又為應付檢察官關於案件偵辦進度查詢,偽造扣案毒品送驗的公文,違失情節及程度非輕,審酌詹男已坦承違失,扣案毒品也已尋獲,判決降1級改敘,可上訴。


最新社會新聞
人氣社會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