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捷運凶嫌持刀傷人 中檢依殺人未遂起訴

台中捷運車廂隨機殺人案件,檢方偵結認為洪男因對社會不滿,藉殺人讓民眾看見自己,特選在鄭捷殺人案10週年動手,且犯案時心智正常,今天依殺人未遂、恐赫公眾等罪嫌起訴。

台中捷運5月21日發生車廂持刀砍人案件,洪姓男子持刀隨機砍殺不特定乘客,造成呂姓高中生、「長髮哥」許姓男子身中多刀。台中地檢署今天發布新聞稿,案發第一時間勘查現場,並持搜索票,南下高雄洪男住處,調取他的就醫紀錄並提訊洪男及相關被害人、證人。

檢方調查,洪男因家庭、求學因素,對社會產生不滿,今年4月想藉由殺人案讓全國民眾看見自己,選定大眾捷運車廂犯案,他本預定在5月20日犯案,又想到翌日就是台北捷運鄭捷殺人案10週年,為加強大眾對他犯行及廢死議題關注,下定決心啟動殺人計畫。

檢方提到,5月21日上午11時,洪男自中捷水安宮上車後,以1把菜刀及2把水果刀隨機砍殺車上乘客,呂姓高中生多處刀傷,呂男迅速逃往第一車廂;另名許姓被害人在過程中,遭洪男持菜刀砍殺,造成左臉撕裂傷等傷勢,許男奮力奪刀,車廂內乘客也上前制止洪男,洪男掙脫後又持水果刀攻擊其他乘客,眾人最後將洪男制伏。

檢方認為,洪男思慮周詳、反覆考量利弊得失,決意犯下此次隨機殺人,他在犯案時並未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低缺,導致他無法辨識,此案造成社會大眾集體恐慌效應,民眾憂心會無預警遇上隨機殺人事件,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時,草木皆兵、杯弓蛇影,當日捷運上遇劫的乘客更是造成心理揮之不去的陰影。

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後,提出刑法殺人未遂、恐嚇公眾等罪嫌,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公訴,26日移審,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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