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後龍山谷遭濫倒10層樓高廢土 檢方責令復原

苗栗縣後龍鎮某山坡地遭不法業者濫倒營建廢棄土,苗栗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今天會同縣府相關局處勘查,發現2公頃山谷遭濫倒10層樓高廢土,除追訴刑責,並將令業者清除復原。

蔡宗熙上午會同苗栗縣政府警察局、環保局、農業處、水利處等單位主管前往後龍鎮龍港段某山坡地會勘遭不法業者自斜坡往山谷處回填大量包含營建剩餘土石方案發現場。

他表示,此處為私有山坡地,原本是一處斜面山谷,在數月內連續遭密集傾倒,整個山坡地至少有一半遭濫倒的土方掩埋,幾乎快填平,廢土夾雜磚塊、鋼筋水泥,研判都是建物拆除後的營建剩餘土石方。

苗栗縣水利處副處長黃文璋指出,3月間接獲舉報違規案件,派員勘查確認此處有大面積填土,經水保技師勘驗,發現有自身水土流失之虞,配合警察局將此案移請地檢署偵辦。

檢警追查蒐證數月後,6月25日會同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前往現場會勘,並同時搜索多處地點,傳喚、拘提被告及證人共6人到案說明,查扣2台挖土機等機具並扣得相關證物。

檢方訊問後,認定吳姓被告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重大,向苗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蔡宗熙指出,初步估計,不法濫倒面積至少2公頃以上,現場堆置達10層樓高、至少3萬立方米營建剩餘土石方,不法獲利估計新台幣數千萬元。

他表示,苗栗縣遭濫倒廢棄物問題引起縣府及檢警重視,經查有北部縣市工地拆除房舍或挖掘工地底泥後,部分不法業者將廢棄物載往苗栗偏遠地區傾倒,此處場址就是近期查獲最大個案。

蔡宗熙指出,希望透過會同苗栗縣警察局、環保局、農業處、水利處共同會勘,持續追溯業者、車隊、地主相關刑責外,並希望透過行政機關共同合作,依照相關人員違反行政責任部分予以追究,透過行政機關合作,督促業者未來擬定清運計畫,將土地回復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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