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子佯稱個人幣商 詐騙退休夫妻逾110萬元

黃姓、高姓男子去年加入詐騙集團,對外佯稱「虛擬貨幣個人幣商」,詐騙1對夫妻退休金逾新台幣110萬元。彰化地院近日依犯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黃、高2人有期徒刑1年5月。

彰化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詐騙集團利用LINE傳送理財投資廣告,1名婦人瀏覽後信以為真,去年2月加入股票分析LINE群組,詐團成員稱可投資股票平台獲利,導致婦人多次匯款給詐團。

詐團成員向婦人表示其抽到很多支股票,將錢補進股票平台就能領出獲利,但需用虛擬貨幣付款,才不會在銀行留下紀錄被課稅,會派暱稱「高雄優良小商人」的人前往面交收取新台幣110萬元。

之後,詐團成員通知黃姓男子指示高姓男子佯裝為「高雄優良小商人」虛擬貨幣個人幣商,前往彰化市咖啡店向婦人收款,再放到某處廁所由詐團其他成員前往取款。

婦人察覺被騙後報案,表示自己和先生的退休金都被騙光,「這些年輕人太可惡,請從重量刑」。

其中詐團成員為增加車手犯案信心,還在「幣商人員」LINE群組喊話,「遇到事情不要緊張,據理以爭!你們確實就是真正幣商,完全不會有詐騙疑慮!有事情就是先跟他爭,再有疑慮提供密錄器給機關看,然後再打給律師」。

法官認為,根據群組對話,被告從一開始就知道他們從事加重詐欺、洗錢行為,「虛擬貨幣個人幣商」只是包裝成對外說法,實為收取詐欺贓款,依犯3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分別判處黃姓、高姓男子有期徒刑1年5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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