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重文移審否認貪污求具保停押 法院:羈押禁見

國民黨北市議員陳重文涉職權干涉監視器案,並圖利自己,今天遭貪污等罪起訴移審。陳重文於移審庭上否認貪污重罪,只認罪偽造文書,並請求具保停押。法院諭知羈押禁見3個月。

陳重文被控台北巿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圖利、立錡雲端公司資本不實等犯罪事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違反公司法的資本不實、行使偽造文書罪、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以及業務侵占等罪,今天遭台北地檢署起訴。

關於台北巿警局監視系統專用傳輸網路服務費率涉及貪污罪、財產來源不明等罪部分,北檢另行偵辦中。

在押的陳重文下午坐著輪椅,經法警戒護抵達台北地院移審庭;陳重文庭上表示,只對行使偽造文書罪部分認罪,其他關於貪污、資本不實及業務侵占等均否認犯罪。

陳重文說,台北巿社會局公托監視器系統雲端建置部分,是社會局決定統一發包一個標案,標案內容可細分為傳輸、雲端及多家監視器授權整合,台灣智慧光網公司本身是台北巿政府傳輸類的契約廠商,有優先承包權,應會取得標案,若他持股公司承接施作台智光有關雲端及多家監視器授權整合部分,應該沒有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問題。

陳重文指出,他與同案被告、監視器業者康立錡成立立錡雲端公司,由康男為公司負責人,主導及施作所有工程,並非檢方控訴其為實際負責人,相關金流是私人間支付購買監視器設備材料的錢,他並沒有圖利自己。

陳重文說,最多可以提出新台幣200萬元,他在看守所羈押期間,右腳掌向上至鼠蹊部患有蜂窩性組織炎,曾戒護就醫住院仍未改善,原本沒有心律不整,現在右心室肥大,心跳過快每分鐘達140下,盼具保停止羈押,能好好醫治。

檢方表示,陳重文利用巿議員職權及職務上機會,透過質詢及索資、對行政權的干預及施壓等,將社會局、台智光及康立錡三者之間串接,並透過立錡雲端公司的設立,隱身其中並進而獲取利益,本案確實圖得逾321萬餘元,也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檢方說,陳重文若交保,以其議員身分及在本案角色地位,有實質影響力去勾串證人及共犯,涉及重罪,也有逃亡之虞,請求法院續行羈押禁見。

法官諭知,陳重文涉犯貪污等罪嫌重大,本刑為5年以上重罪,趨吉避凶為人性,有高度可能逃亡,審酌他長期擔任議員,其政治實力及人脈,恐有機會滯留海外,規避本案審判,他之前曾有積極聯絡其他證人行為,有勾串證人及共犯可能,因此羈押禁見3個月,不服可提準抗告。

此外,台智光母公司台通公司董事長李慶煌之子兼特助李嘉豪,被查出在台通公司實施庫藏股及因本案被搜索時內線交易買賣股票,不法獲利上千萬元,經台北地檢署依證交法內線交易罪起訴。

在押的李嘉豪經移審,法官命以10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應於7月26日以前繳回犯罪所得,不得與其他證人(包含其父李慶煌)等人接觸、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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