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醉男闖國道躺路肩 警:涉公共危險將通知說明

苗栗縣頭份市1名男子昨晚喝醉闖國道,躺在外側車道與路肩,嚇壞用路人閃避。員警到場時,男子已回到平面道路。警方說,今天將通知到案說明,視相關事證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依法究辦。

國道警察局第2大隊今天指出,51歲鍾姓男子昨晚8時許橫躺於國道1號南下108公里頭份路段外側車道及路肩。警方接獲報案指派巡邏車到場時未見男子,經員警前往平面道路查看,發現男子躺臥於頭份市隆頂街口路邊昏睡。

警方表示,因鍾男當時已喝醉呈昏睡狀態,無法正常回答員警詢問內容,由苗栗縣警察局頭份分局員警到場協助並通知家屬,先將鍾男帶返家休息。

警方指出,行人闖入國道行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處行為人新台幣3000至6000元罰鍰,如致生往來行車安全危險者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究辦。針對此案,今天將通知鍾男說明,視相關事證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依法究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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