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女管理師洩酒癮個資被夫告發 嘉檢緩起訴

嘉義市衛生局蔡姓專業管理師曾將接受酒癮治療的民眾個資,以Line傳給丈夫黃男,後來2人感情生變,黃男向嘉檢告發,嘉檢偵結,因被曝光當事人不願追究,以緩起訴處分。

嘉義地檢署緩起訴處分書指出,蔡女自111年4月中旬起擔任嘉義市衛生局的專案管理師,職務內容包括酒癮戒治轉介等業務,從中辦理當事人治療費用的補助方案,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

嘉檢表示,蔡女分別於去年9月及11月間,透過通訊軟體Line,將申請酒癮治療的個人資料,傳送給丈夫黃姓男子,詢問是否有認識;不過,後續因黃男與蔡女夫妻感情不睦,黃男向嘉義地檢署告發,指控蔡女涉及違反個資法。

嘉檢指出,蔡女坦承犯行,考量蔡女素行良好,無前科,且被公布個人資訊的當事人不願提出告訴,認為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緩起訴期限為1年,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3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宣導活動4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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