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囚黃麟凱伏法火化 家屬未現身

死刑犯黃麟凱16日晚間10時2分槍決伏法,遺體被送到新北市立殯儀館,今天上午遺體在三峽火葬場火化,過程中家屬未現身,由法師誦經及葬儀社人員協助處理。

黃麟凱民國102年間服役,不滿前女友追債,潛入女方家先絞殺前女友母親,再姦殺前女友,遭最高法院於106年判處死刑定讞。今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批准死刑犯黃麟凱執行令,晚間在台北看守所執法。

黃麟凱被槍決後,遺體送往新北市立殯儀館,家屬未在第一時間到場,之後由黃麟凱的姊姊低調辦理相關手續。黃麟凱遺體今天上午運到三峽火葬場火化,家屬沒有現身,由法師誦經,擺放簡單水果及鮮花。

新北地檢署檢察長郭永發下午與犯保新北分會榮譽主委蔡鴻儒、犯保新北分會主委陳榮傑等人,慰問遭黃麟凱殺害王姓死者的父親,給予關懷金、年節食品與米、油等物質。王父表示,適逢年節倍思親,感謝郭永發與犯保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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