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佩琪批奔喪規定 北所:依法辦理尚未收到申請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禁見,柯爸柯承發日前病逝,柯文哲妻子陳佩琪今天批評可以申請返家探視,卻不能指定時間。北所回應,依法辦理,目前此案未收到申請。

柯文哲因案目前羈押在台北看守所,他的父親柯承發2月17日病逝。民眾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18日表示,家屬已確定3月10日舉辦告別式。

陳佩琪上午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發文說,柯文哲可以申請返家探視,不能指定時間,「請問誰可以決定時間?法律有規定被羈押者不能參加父親的告別式嗎?」

陳佩琪說,柯文哲被羈押的理由是什麼,就一場不知成員有誰、不知何時開,全程沒參與過的會議,這樣就說柯文哲圖利;委託別人申報政治獻金有誤失,就全歸柯文哲貪汙侵占。

陳佩琪表示,柯文哲在父親臨終時,既無法隨侍一旁,告別式也說柯文哲不能來參加,「請問這是什麼世界?我們沒要特權,我們要司法公平的對待」。

北所說明,有關辦理收容人返家奔喪一事,按照羈押法第23條及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規定受理申請,依法確認收容人同意後,經審慎評估探視安全及羈押(或行刑)秩序維護,決定返家日期,以兼顧司法公正及人倫關懷制度目的。

根據羈押法第23條規定,被告的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或配偶之父母喪亡時,得經看守所長官核准戒護返家探視,並於24小時內回所,被告在外期間,應予以計算羈押日數。

另外,依據受刑人及被告返家探視辦法,被告返家探視應在死者亡故日起至喪葬前2日提出申請。

北所表示,目前此案收容人或家屬均未提出返家奔喪申請,如後續接獲申請,將按上述規定及原則依法妥適審核,擇定安全適當時機返家,以達返家探視制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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