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砸移民署車掩護非法移工 判刑1年2月定讞

葉姓男子僱用非法移工遭查緝,駕駛挖土機砸毀新北市專勤隊公務車,並持刀脅迫專勤隊釋放移工,二審依強暴脅迫便利人犯脫逃罪判處葉男1年2月徒刑,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歷審判決指出,內政部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新北市專勤隊接獲檢舉,指葉男聘僱逾期居留的泰國移工從事廢棄物處理,於民國112年7月24日前往查緝,確認移工身分後即上銬予以拘束。

葉男為掩護移工逃離,駕駛挖土機砸毀專勤隊公務車,還下車持刀脅迫專勤隊人員釋放已遭拘束的移工,並丟擲磚塊、徒手毆打專勤隊人員,導致部分人員受有挫傷等傷害。案經警方獲報後到場逮捕葉男。

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審酌,葉男有刑事案件紀錄,也曾因聘僱逾期居留的外籍移工遭裁罰,素行非佳,考量其犯後坦承犯行,與專勤隊人員達成和解並賠償損害,堪認犯後尚有悔意,判處有期徒刑1年2月。

案經葉男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二審認為,葉男上訴主張量刑過重為無理由,仍維持原判。經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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