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李文宗否認犯罪強調沒有延押必要

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案,今天提訊在押的李文宗進行準備程序庭。李文宗再度否認犯罪,他表示僅總統大選期間與財務有些關聯,並非柯文哲大帳房,並強調自己沒有延押必要。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12月26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11人,並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北院今天再開準備準備程序庭,上午提訊在押被告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下午提訊前台北市長辦公室主任李文宗及柯文哲。

李文宗被控擔任台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與柯文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慶京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且積極指示妹妹李文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依收賄、公益侵占、背信罪嫌,求刑17年4個月。

李文宗庭訊時否認犯罪,他表示,自己過去在企業界,民國107年間應柯文哲邀請擔任台北市政府顧問,才開始進入政治,他對京華城案前因後果完全不知道,也不負責柯文哲的政治財務運作。

李文宗指出,木可公司是專為處理柯文哲肖像權、著作權授權而成立,柯文哲參選總統後,確實有政治獻金1500萬元匯到木可,名義上是授權費,還包含管理費、服務費。

檢方認為,李文宗仍有逃亡及勾串滅證之虞,建請法官延押。李文宗則表示,自己沒有延押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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