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分騎電動二輪車上國1 警調閱影像追查最重罰6千
2男子在國1中山高南下彰化段,路肩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國道警方獲報趕到現場時,已找不到2男子;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2人從彰化交流道離開國道,將追查身分開罰。
有民眾昨天中午發現,在中山高南下192公里彰化路段,有2名穿著拖鞋男子騎微型電動二輪車,2人一前一後騎在國道路肩上,2人一邊騎車一邊聊天,因車速緩慢,後方車輛也因此放慢車速,險象環生。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一承辦此案員警指出,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請中興分隊派員警前往處理,交控中心調閱監視器影像,回報2名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已行駛下彰化交流道。
警方指出,民眾騎車誤闖高速公路,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乘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也將循線查出2名男子身分。
有民眾昨天中午發現,在中山高南下192公里彰化路段,有2名穿著拖鞋男子騎微型電動二輪車,2人一前一後騎在國道路肩上,2人一邊騎車一邊聊天,因車速緩慢,後方車輛也因此放慢車速,險象環生。
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三公路警察大隊一承辦此案員警指出,接獲民眾報案後,立即請中興分隊派員警前往處理,交控中心調閱監視器影像,回報2名男子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已行駛下彰化交流道。
警方指出,民眾騎車誤闖高速公路,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騎乘機車誤闖國道高速公路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也將循線查出2名男子身分。
- 記者: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3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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