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往學妹約定不碰身體 男大生半夜凍未條!摸胸下場慘

交往學妹約定不碰身體 男大生半夜凍未條!摸胸下場慘
男大生跟學妹交往,約定不碰身體,但他還是越界碰學妹的奶。(示意圖/photoAC)

[周刊王CTWANT] 台南郭姓男大生先前跟學妹交往,對方要他不能碰身體,但2022年1月某日,他學妹租屋處過夜,忍不住碰學妹胸部,郭男也因此被告,法院依趁機猥褻罪判6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郭男跟學妹是大學學長與學妹關係,郭男積極追求學妹,2021年11月底,學妹勉為同意與他試交往,她多次明確告知不喜歡被碰身體,但郭男基於乘機猥褻犯意,在2022年1月24日凌晨,郭男在租屋處趁她熟睡,環抱她並碰觸胸部,學妹驚醒後咬他手,他才停止,而學妹也報警提告。

郭男在問訊和開庭均坦承犯行。但法官表示,按刑法上的猥褻,指性交以外足以興奮或滿足性慾的一切色情行為而言,郭男所為如事實,碰觸女方胸部,在客觀上足以刺激或滿足人的性慾,犯刑法第225條第2項的趁機猥褻罪。

郭男委任律師表示,郭男跟學妹是情侶,也一同參加各種活動,所以他認為可以為可做此類肢體接觸,而學妹反對後他也停止,考量女方對肢體接觸較一般人排斥性強,郭男也沒使用暴力,希望發法官減刑。

法官認為,看了郭男罪狀,客觀上不能引起情、憫恕,本案的郭男是女方男友,對女友性格或身體接觸的排斥應很熟悉,若為健康成熟的交往關係,應尊重性格及意願,郭男卻罔顧於此,藉由交往機會而不知尊重性自主決定權,而郭男坦承犯行,但有意調解遭拒,依趁機猥褻罪判6個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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