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成員攬越南籍7名學生當車手 竹檢起訴9人
新竹地檢署今天表示,黃姓男子、槃姓女子招攬越南籍7名學生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危害社會治安與金融秩序,案件今天偵結,將9人依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
新竹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由綽號「阿俊」(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追查中)等人組成詐騙集團,透過越南籍黃男、槃女招攬來台就學的7名越南籍學生加入,並由7人擔任車手。
檢方表示,此詐騙集團成員會透過通訊軟體聯繫被害人,透過編造假投資、假購物、假租屋、假借款等情境,誘騙對方匯款至特定人頭帳戶。
檢方指出,7名學生依照詐騙集團組織分工,至各超商提款機提領現金,取得詐騙款項後,交給黃男或槃女後於越南商店匯兌為越南盾,轉至「阿俊」等人指定帳戶;越南籍學生每次提領可獲報酬為新台幣2000元至7000元等。
檢方表示,此9名詐騙集團成員不以正途賺取所需,反助長詐欺犯罪猖獗,今天案件偵結,依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新竹地方法院加重求處1年9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以資懲儆。
新竹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由綽號「阿俊」(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追查中)等人組成詐騙集團,透過越南籍黃男、槃女招攬來台就學的7名越南籍學生加入,並由7人擔任車手。
檢方表示,此詐騙集團成員會透過通訊軟體聯繫被害人,透過編造假投資、假購物、假租屋、假借款等情境,誘騙對方匯款至特定人頭帳戶。
檢方指出,7名學生依照詐騙集團組織分工,至各超商提款機提領現金,取得詐騙款項後,交給黃男或槃女後於越南商店匯兌為越南盾,轉至「阿俊」等人指定帳戶;越南籍學生每次提領可獲報酬為新台幣2000元至7000元等。
檢方表示,此9名詐騙集團成員不以正途賺取所需,反助長詐欺犯罪猖獗,今天案件偵結,依犯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新竹地方法院加重求處1年9個月以上有期徒刑,以資懲儆。
- 記者:中央社記者郭宣(文三)新竹縣8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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