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醫院經營權易主 衛生局連發2聲明批高醫:評選委員多數青睞長庚

大同醫院經營權易主 衛生局連發2聲明批高醫:評選委員多數青睞長庚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易主,從高醫團隊變成長庚團隊。(圖/翻攝自Google Map)

[周刊王CTWANT]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經營權易主,從高醫團隊變成長庚團隊,引發高醫工會反彈。對此,高雄市衛生局今(10日)罕見連發2篇新聞稿,指長庚法人承諾保障市民就醫權益,並提升急重症醫療水準,條件明顯較優於高醫法人,並稱大同醫院從民國99年由高醫開始經營,都未設置「標準負壓隔離病房」。

衞生局表示,經評審長庚法人具體承諾為落實照顧長者及弱勢,自114年起針對70歲以上長者就醫「免收門、急診掛號費」;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門、急診就醫則「全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初步估計相較於目前將因此每年短收4至5千萬營收;長庚法人承諾引進價值億元以上「達文西手術」尖端醫療及團隊,對比於目前更能有效進一步提升醫療質與量,以上在高醫法人均未具體承諾。

「長庚醫療法人」承諾於履約期間(122年)逐步完成「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認證,將成為高雄市除4大醫學中心外、第5間重度急救責任醫院,守護在地已進入「超高齡社區」的市民朋友生命。反觀高醫大法人經營大同醫院於99年至112年長達約13年期間急診「無」夜間「兒科急診」、「急性腦中風處置」與「心導管緊急處置」(24小時心導管處置啟動為113.1.1,急診兒科、急性腦中風處置啟動為112.9.1),103年7月至111年8月共8年期間「無產科新生兒生產服務」、109年至112年COVID-19大流行4年期間無設置「標準負壓隔離病房」等問題,均有違市立醫院照顧婦幼弱勢及急重症緊急醫療之宗旨,以上長庚法人均有具體承諾。

經查市立大同醫院自99年委託高醫大經營起即無設置「標準負壓隔離病房」,另外衛生局表示於109年至112年COVID-19大流行4年期間,大同醫院竟無負壓病房,嚴重影響患者收治能力,直至112年6月在衛生局強力要求之下趕工設置7間,嚴重違反市立醫院核心價值與合約遭受衛生局處分。

衛生局強調,市立醫院之功能不同於財團法人醫院,最重要任務並非追求營益率,而是公衛醫療政策與醫療平權的落實,在持續促進醫療品質的前提下,降低患者負擔、提升所有醫護薪資待遇。在評選項目中「急救責任醫院」、「特色醫療服務」、「公衛政策推廣」、「照顧高齡與弱勢」等評選項目,長庚法人均獲得多數委員的支持與肯定。衛生局強調市立大同醫院及同仁均為高雄市民重要的醫療資產,依法依規締約後,亦將嚴格要求監督所有市立醫院落實各項公衛醫療任務,包括各項指標需依規定履約,並且監督核實增加員工薪資福利待遇能被重視與保障。

有關高醫質疑長庚因為對70歲以上長者免掛號費而獲大同醫院經營權,衛生局回應,長庚獲多數評選委員青睞,尤其長庚承諾每年固定提撥4千萬元於「公衛專戶」,並提出「健康餘命躍昇計畫」,照顧社區長輩及弱勢。對於高醫批評「70歲以上長者免收門急診掛號費,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全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恐影響醫療分級機制」,衛生局表示,照顧弱勢及身心障礙者,是市立醫院的責任,長輩因為慢性病常跑醫院,掛號費對他們是沉重的負擔,長庚每年將為此多支付5000萬元。

衛生局指出,COVID-19期間清空病房做「專責病房」,是所有醫院常態,譬如市立民生醫院作為指定應變醫院,曾歷經兩次全院清空收治為數最多的感染者,彰顯市立醫院防疫的重責大任。而市立大同醫院從民國99年由高醫經營起,都未設置「標準負壓隔離病房」,對空氣或飛沫傳染病如開放性結核病、禽流感等感染者,收治能力不足,也讓醫護人員暴露於風險中。

衛生局提到,長庚法人為亞洲唯三、台灣唯一的達文西手術示範教學中心,評選過程更承諾會將相關軟硬體及團隊導入未來經營的市立大同醫院。

衛生局補充,在高醫與市府優先議約權利階段,高醫法人僅提出維持中度級急救責任醫院的水準,與在地超高齡社區目前的需求落差太大。反觀長庚則在評選時,提出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的承諾。高醫優先議約時主張,未來大同醫院維持23個科別,長庚則一口氣要將23科增加到36科。

衛生局強調,高醫法人在優先議約階段,其所提出之經營條件,明顯低於同屬高醫體系的市立小港醫院許多,因此未獲評選委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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