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人妻「專睡處長」私生活驚人!再揭尪身分超大咖 網紅挨告下場慘了

爆人妻「專睡處長」私生活驚人!再揭尪身分超大咖 網紅挨告下場慘了
國內面板大廠一名許姓處長先前自爆長期亂搞男女關係。(示意圖/Pixabay)

[周刊王CTWANT] 國內面板大廠一名許姓處長先前自爆長期亂搞男女關係,對象包括公司供應商和客戶,甚至列出3名女業務的個資和性癖好,甚至拍攝的不雅片多到1小時都刪不完。事後,網紅「凱薩琳・孔」發文影射1名劉姓女子就是「寶貝3號」,遭提告求償。台北地院審理後,判處網紅應賠償20萬元,並下架臉書相關文章。

據了解,網紅作家「凱薩琳・孔」當時在臉書粉專指出,與許姓處長有不正常關係的其中1名劉姓人妻,專長就是「睡處長」,接著寫了一首詩歌,「螃蟹一呀,爪八個,兩頭綠綠,這麼大個,眼一擠呀,脖一縮,爬呀爬呀過XX(許姓處長)」。

「凱薩琳・孔」當時表示,自己很討厭渣男,但也極度厭惡渣女,看過影片的感想是,「那3個女生一點都不無辜,每個都很enjoy」,接著特別點名「寶貝3號」,聽說把自己整成塑膠人,私生活也非常驚人,且現任老公也曾是IC設計大廠處長,目前已升任副總,並調侃人在國外的男方,應該很想立刻衝回來休妻等語。

劉女事後提出告訴,認為「凱薩琳・孔」指摘傳述其交友情況複雜、對婚姻不忠等涉及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之事項,足使牠在社會上評價受到重大貶損,嚴重侵害名譽權,導致她受有精神損害,要求對方賠償100萬元,並於臉書粉專以置頂貼文方式,連續刊登判決全文10日,且不得限制閱覽權限,同時刪除相關貼文。

「凱薩琳・孔」辯稱,許男於112年8月16日在臉書發表文章,將原告姓名電話、家庭狀況公布於網路上,上情經新聞大幅報導後,網友並提供相關資訊暗示原告配偶在某公司工作,被告所述均有所本,況公開原告資料者為許男,被告依據新聞內容加以評論,並未侵害原告名譽權。

台北地院審酌,被告所抗辯侵害名譽權之阻卻違法事由,僅在言論涉及與公共利益相關之事項、或可受公評之事項上,始有適用,換言之,在個人私生活領域所不欲人知之事項,縱使陳述的情節為真實,若足以貶損他人之社會評價,仍構成名譽權之侵害,判處「凱薩琳・孔」應賠償20萬元,並下架臉書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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