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師不當對待幼童 家屬向彰縣議員陳情、律師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記者張文熹/彰化報導

彰化縣去年底發生某幼兒園教師不當對待幼童,導致學生身心受創,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經過3個多月調查,日前以無監視錄影畫面,沒有直接證據可佐證而不構成違法結案,受害學童的家長委由律師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並向縣議員許雅琳陳情,許雅琳表明要求給真相而非結論,要求重新啟動調查。許雅琳表示,教育處目前口頭上有承諾,他們會再重啟調查。
許雅琳表示,去年(2024)11月該名2歲男童被媽媽發現,從幼兒園返家後一脫褲子就狂哭尖叫,經檢視男童肛門紅腫、脫皮,到幼兒園尋問卻得到「疑似坐學步器受傷」,事後教育處介入調查,近日調查結果出爐未料竟以無監視影像佐證結案。
幼教師不當對待幼童 家屬向縣議員陳情、律師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許雅琳痛斥教育處未全面調查、草率結案,是2歲男童媽媽在幼兒園一個一個尋問家長才發現同班有2男2女幼童,不是肛門受傷就是會陰部受傷,且指向同一助理員所為。教育處專案小組卻以無監視影像佐證結案,試問誰會在監視器下犯案?目前案童家長也已對行為人提告傷害。
縣議員許雅琳今召開記者會抨擊教育處的調查結果,讓人無法信服。許雅琳表示只要為人家長應該都可以了解,我們要的不是一個結論,要的是一個真相,我們絕對尊重委員的專業,但沒有辦法接受這份調查報告,因為裡面有說辭矛盾的地方,證據不夠完整的地方,更不能接受這份報告裡面忽視了小朋友的反應」。
彰化縣教育處表示,去年底接獲園所校安通報,隨即外聘委員組成調查小組調閱相視器、訪談園方人員,因沒有直接證據傷勢是曾女所為結案,但認定園方教保員沒有積極溝通、未有職前訓練等違規行為,依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開罰。
教育處副處長張淑珠說明,對於「他們的職前訓練還有幼兒照護的一些流程,以及可能針對2名搭班老師的有效溝通,這樣的部分是有相關疏失,除了縣府裁罰6萬元以外我們也函文督導該園立即改善。」
律師廖國竣指出,教育處以無明確畫面排除嫌疑,明顯失職,已替家長提出妨害性自主刑事告訴。一起案件,最先調查的單位最有責任,趕快把證據還有所有的內容調查清楚,當最先調查單位這件事情沒做到的時候,後續的調查都會非常的困難,就像現在一樣,現在老師就會說,我完全都沒有幫他擦過屁股,這個就會是非常大的一個問題,教育處應該要趕快負起應該要做的責任,不要變成整個案子最大的加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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