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皮包感謝稅務員協助 男子涉貪遭緩起訴
台北市王姓男子去年到台北國稅局中南稽徵所辦理申請業務時,為了感謝柯姓稅務員協助,贈送對方價值1萬元的二手皮包。台北地檢署認定王男涉嫌行賄,態度良好,將他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
檢方指出,王男去年1月3日在台北市中山區成立工作室,未依規定於同年3月15日前申報113年1-2月銷售額暨統一發票明細表,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中南稽徵所柯姓稅務員函告通知王男儘速補辦,王男隨後於同年4月12日下午到中南稽徵所,請柯姓稅務員輔導他填寫申請書及統一發票明細表。
檢方表示,王男在準備離開柯姓稅務員的服務櫃台時,將裝有盒裝二手HERMES精品皮夾(市價約新台幣1萬元)的星巴克紙袋置於柯姓稅務員服務櫃台前方,並向柯男表示「謝謝你教我完成及幫忙很感謝,我有個小禮物要送你」等語,作為柯男輔導他計算銷售額及申報營業稅業務的對價。
柯男打開紙袋內發現皮夾後,隨即通報中南稽徵所服務管理股,並轉交紙袋及皮夾給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政風室,法務部廉政署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指出,王男在偵訊時坦承不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審酌王男犯罪情節尚屬輕微,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將王男緩起訴,期間1年,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8萬元。
檢方指出,王男去年1月3日在台北市中山區成立工作室,未依規定於同年3月15日前申報113年1-2月銷售額暨統一發票明細表,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中南稽徵所柯姓稅務員函告通知王男儘速補辦,王男隨後於同年4月12日下午到中南稽徵所,請柯姓稅務員輔導他填寫申請書及統一發票明細表。
檢方表示,王男在準備離開柯姓稅務員的服務櫃台時,將裝有盒裝二手HERMES精品皮夾(市價約新台幣1萬元)的星巴克紙袋置於柯姓稅務員服務櫃台前方,並向柯男表示「謝謝你教我完成及幫忙很感謝,我有個小禮物要送你」等語,作為柯男輔導他計算銷售額及申報營業稅業務的對價。
柯男打開紙袋內發現皮夾後,隨即通報中南稽徵所服務管理股,並轉交紙袋及皮夾給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政風室,法務部廉政署將案件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指出,王男在偵訊時坦承不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非公務員對於公務員不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罪,審酌王男犯罪情節尚屬輕微,犯後坦承犯行,態度良好,將王男緩起訴,期間1年,並於緩起訴處分確定之日起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台幣8萬元。
- 記者: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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