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監所攜手交通局、警局 4月份共查獲逾百面註銷牌照

(記者李靜音/高雄報導)為遏止牌照註銷後又有違規紀錄的霸王車行駛道路的堅定決心,高雄市區監理所攜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等跨機關合作,於高雄市區道路全力掃蕩註銷車牌並違規上路之霸王車,114年4月份共扣繳108面已遭註銷之車輛牌照,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掣單舉發,處新臺幣3,600元至10,800元罰鍰。

高市監所攜手交通局、警局 4月份共查獲逾百面註銷牌照

高雄市區監理所表示,此種註銷未經檢驗合格,仍行駛道路的車輛,且還無投保強制險,明顯是危害道路安全的潛藏未爆彈,另該等車輛未繳納稅、費行駛道路,違反稅、費公平原則,為有效遏止已受吊註銷牌照處分再違規上路行駛之霸王車問題,高市所將持續積極攜手高雄市政府交通局及警察機關等單位,針對註銷違規上路進行強力掃蕩。

高市監所攜手交通局、警局 4月份共查獲逾百面註銷牌照

高雄市區監理所呼籲,車輛行駛道路,應懸掛有效的車牌,號牌遭註銷,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6條規定,汽車牌照遭吊銷或註銷者,須滿6個月,且經公路主管機關檢驗合格後,始得再行請領牌照行駛上路。若該車已老舊不堪使用,建議盡速至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廢登記。( 圖/高雄市區監理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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