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起放寬癌症篩檢及成人健檢年齡-守護民眾健康

元旦起放寬癌症篩檢及成人健檢年齡-守護民眾健康

【勁報記者于郁金/金門報導】自114年1月1日起國健署擴大癌症及成人預防保健篩檢服務對象為子宮頸癌篩檢年齡增列25至29歲、新增35歲、45歲、65歲HPV檢測服務、乳癌篩檢年齡增列40至44歲及70至74歲、大腸癌篩檢增列45至49歲、40至44歲具家族史者、肺癌篩檢增列大於等於20包-年吸菸史、男性45-49歲、女性40-44歲具肺癌家族史者、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增列30-39歲年齡層。



衛生局表示,癌症位居國人死因第一位已達42年,由於癌症初期並無明顯症狀,容易讓人忽略,等到身體發生警訊可能為時已晚,惟有透過癌症篩檢早期發現、早期治療,才可阻斷已經發生變異細胞發展為癌症,提升存活率,國健署自114年1月1日起放寬癌症篩檢條件包括:


1、子宮頸癌:從原30歲以上女性每年進行1次子宮頸抹片篩檢,放寬為25-29歲女性每3年1次,30歲以上女性每年1次;新增35歲、45歲、65歲婦女人類乳突病毒(簡稱HPV)檢測當年1次。


2、乳癌:從原45-69歲女性及40-44歲具家史女性每2年進行1次乳房X光攝影,放寬為40-74歲女生每2年1次。


3、大腸癌:從原50-74歲民眾每2年1次定量免疫法糞便潛血檢查,放寬為45-74歲及40-44歲具家族史者每2年1次。


4、肺癌:


(1)具肺癌家族史:下修篩檢年齡,從原50至74歲男性或45至74歲女性,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經診斷為肺癌者,男性降至45-74歲,女性降至40-74歲。


(2)重度吸菸史:原篩檢對象為50-74歲且吸菸史達30包-年以上願意戒菸,或戒菸未達15年之重度吸菸者,放寬為吸菸史達20包-年且有戒菸意願即可篩檢。


註:「包-年」意思是每天抽幾包,抽了幾年菸量,例如:每天抽1包,抽了20年,稱為20包-年。



為預防及發現慢性病,國民健康署自114年1月1日起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新增30-39歲民眾可每5年篩檢一次,40-64歲民眾維持每3年1次,55歲以上原住民、35歲以上罹患小兒麻痺者及65歲以上民眾每年1次成人健康檢查,服務內容包括身體檢查、血液生化檢查、腎功能檢查及健康諮詢等項目,民眾可至本縣23處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健保特約醫療機構進行篩檢,定期監測自身健康狀況,針對危險因子如肥胖、三高(高血糖、高血壓、高血脂)等,及早進行預防或治療,倘符合代謝症候群危險族群可加入「全民健康保險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藉由醫療人員指導,增進自我管理識能,達到慢性病防治。



國民健康署為達健康臺灣願景,強化國家癌症防治及慢性病防治計畫,目標在2030年讓臺灣癌症死亡人數減少1/3,並達三高防治及早預防目標,因此透過擴大癌症篩檢及成人預防保健篩檢年齡、提供多元篩檢項目及調整篩檢補助費用等強化癌症及慢性病篩檢政策,提升早期篩檢,降低癌症及慢性病死亡率為目標。



衛生局局長蔡建鑫表示,癌症及慢性病是威脅國人健康的殺手,藉由具實證研究篩檢方法,可有效早期診斷、早期治療、降低癌症及慢性疾病死亡率,患者治癒效益也更大,還能減少疾病治療花費,因此請符合癌症篩檢及成人預防保健篩檢條件民眾,持健保卡到各醫療院所參與篩檢,保護自己與家人健康,若有相關問題可洽詢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332546轉11948、金城鎮衛生所325059、金湖鎮衛生所336662、金寧鄉衛生所325735、金沙鎮衛生所352854、烈嶼鄉衛生所362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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