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公布國銀今年拓點條件 38家金融機構符合資格

依照規定,符合財業務指標條件的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可在每年5月及11月向金管會申請增設國內分支機構,今年共16家本國銀行及22家信用合作社符合財業務指標門檻,若有意在國內拓點,將可依時程向金管會遞件申請。

根據金管會統計,截至今年4月止,本國銀行國內分支機構家數共達3370家,今年首季增設1處、裁撤10處,國內分支機構家數較2024年底的3379家相比、淨減少9處。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說明,裁撤銀行為星展(台灣)6處和合庫銀4處,增加據點為中信銀1家。另外,金管會已准未開則有5處、3家銀行,包含板信銀1處、中信銀3處與上海商銀1處,侯立洋說,主因是銀行合適營業場所難尋。

依「金融機構國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規定,符合財業務指標條件的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得於每年5月及11月向金管會申請增設分支機構,今年度共16家國銀及22家信合社財業務指標符合門檻。

侯立洋指出,經核算今年度應符合管理辦法規定的「本國銀行及信用合作社前3年(2022年至2024年)平均稅前淨值報酬率」為9.98%,符合此財務條件及規定所列其他財務業務指標條件的金融機構,可在今年5月或11月向金管會申請增設國內分支機構。

另外,今年為推動台灣成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侯立洋說,金管會正在研議管理辦法的修正,擬進駐專區辦理試辦業務的銀行,如果要規劃以增設分支機構的方式進駐試辦,銀行可同時遞件申請於專區增設分支機構及申請專區試辦業務,也就是說銀行將不受管理辦法有關申請時間及財務條件的限制。

侯立洋進一步表示,目前有15家銀行取得財管2.0業務執照,經了解15家銀行對進駐高雄專區沒有要增設據點,而是以現有分行申請增加試辦業務。

為鼓勵金融機構參與公益活動並協助推動政策,金管會將公益慈善、金融教育、金融犯罪防制、中小企業放款成長率、中小企業主為女性的放款核貸績效結果、依法進用足額身心障礙者情形、無障礙金融服務推動情形、收受儲蓄互助社存款及金融機構是否與社會創新組織合作等9項,持續列為今年度金融機構申設分支機構的有利項目。

另一方面,若金融機構擬於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家數待增加地區設點,可隨時向金管會提出申請,不受5月及11月時間點限制,金管會銀行局已定期在官網上公布金融機構分支機構家數待增加地區名單,以利金融機構隨時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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