併安泰銀案股東提訴訟 國票金勝訴確定

國票金2021年底召開股東臨時會通過跟安泰銀股份轉換併購案,不過有股東當時以違反金控法第45條為由,提起撤銷股東臨時會決議的訴訟。國票金表示,最高法院今天宣判駁回上訴,勝訴判決確定。

國票金2021年10月14日召開董事會通過安泰銀行股份轉換案,也在2021年12月2日舉行股東臨時會通過併購案。不過,金管會在2022年1月否准此案。

國票金今天晚間發布重訊,國票金跟安泰銀簽定股份轉換契約案,原告為國證投資開發公司、資通國際開發公司,以違反金控法第45條為由,提起撤銷2021年12月2日召集股東臨時會通過與安泰銀進行股份轉換決議的訴訟。

國票金指出,此案2022年10月已經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宣判,駁回原告之訴,原告不服提起上訴,經最高法院審理,今天宣判駁回上訴,勝訴判決確定,金融機構間的股份轉換併購案不適用金控法第45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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