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延後6年上路 環團憂無限拖延
《國土計畫法》要等到2031年才上路!立法院會31日通過《國土計畫法》第45條修正,將國土功能分區圖作業期程再延長6年,從原定4年改為10年,原定2025年4月30日上路的法案將延後到2031年才適用。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陳椒華受訪時歎說,此法明年無法上路,就無法保護國土免於違法開發,十分可惜。
綠盼中央加強溝通
現行《國土計畫法》第45條規定,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4年內,中央主管機關應指定日期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並於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也就是2025年4月30日起,《國土計畫法》將全面實施。但經過表決後,決議再延長6年,也就是要到2031年才會上路。
雲林縣民進黨立委劉建國指出,在劃設「國土分區功能圖」時,雲林縣的農1用地原本高達6萬多公頃,雲林還曾指控中央,稱若被劃為,農地不能興建農舍、資材室,結果現在只剩下1.6萬公頃,且相關指控也非事實,盼中央與地方在延期的6年中積極溝通,讓攸關台灣土地利用與發展的大法順利上路。
延後上路竟無配套
對此,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黃靖庭受訪時坦言,藍綠兩黨讓《國土計畫法》形同無法上路。黃靖庭指出,《國土計畫法》至今仍沒有好好討論內容,如今延後上路也沒有其他配套措施,她覺得非常不樂觀 。
「違法開發者無法受到處罰!」監督施政聯盟召集人、長期關心環保的前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受訪時也說,《國土計畫法》是因為莫拉克颱風造成的災害,盼土地利用能獲得更好規劃而制定,在制定過程中,無論是農地與國土保育區劃定,規定已經沒有剛開始那麼嚴格,卻無法於明年準時上路,相當可惜。
無法嚇阻盜採砂石
她強調,比起《區域計畫法》,違反《國土計畫法》的罰則從6萬到30萬,對於違法開發者有較好的嚇阻較果,她批評這次未能上路,就是想要違法開發者不想讓此法上路。陳椒華直言,台灣的環境敏感區盜採砂石、回填廢棄物頻傳,希望各黨能保證6年後法律能上路,否則按照如今邏輯,「6年後還是無法上路。」
- 記者:台灣醒報呂翔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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