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片內混豬肉 消基會呼籲徹查

16件羊肉有7件摻有豬肉,且多數未明確標示,消基會呼籲主管機關徹查!消基會11日公布調查指出,市面上羊肉片有出現混雜豬肉成分的現象,雖無健康疑慮,但恐有標示不實引起宗教問題,呼籲主管機關要徹查。消基會坦言,民眾很難確定羊肉片是否含有豬肉,呼籲消費者選購信任店家。



掛羊頭賣豬肉?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表示,2023年新北市查獲涉用豬肉冒充羊肉的業者,因此被暫停作業及停止販賣,近來火鍋肉片成分標示不實狀況有增加趨勢,因此決定進行調查。



基金會檢驗長凌永健表示,他們從雙北傳統市場、連鎖火鍋店及網路電商平臺購買16件羊肉片,並以PCR方式檢測其DNA,以確認成分。



結果發現,有7件測得豬的成分,有些成分有明確標示含有豬肉或豬肉蛋白,但其他並未標示有豬肉,測得豬成分但未標示含豬成分的包裝樣品,可能違反《食安法》第15或28條,得依同法第45或49條,分別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或至少「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重組肉片要標成分

「但消費者在家很難檢驗羊肉片內是否有含豬肉!」鄧惟中呼籲消費者,購買羊肉品前,務必檢視產地標示或履歷標示;若購自網路,應檢視網站是否有依《食安法》標示相關資訊外,收到時應立即檢視是否有瑕疵或過期,有問題時應拍照或錄影存證;另外,市售火鍋羊肉片多屬於重組肉,業者也須於包裝上標示說明成分。



消基會祕書長陳雅萍提醒主管機關,羊肉製品內含豬成分若為國內羊肉相關製品的普遍情況,建議應加強標示管理。她強調,食品摻偽問題,歐盟以詐欺加重論罪,以嚇阻食品摻偽現象,消基會也呼籲亦應比照修法,加重刑罰,維護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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