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智光案 議會專案調查小組將追2關切議員身分

台智光案疑雲重重。台北市議會專案調查小組召集人秦慧珠今天說,經查許多局處和台智光都是1年1約,但警察局卻除外,下次將重點調查警察局並要求揭露2名關切此案議員身分。

議會「台北市政府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調查小組」今天進行第3次會議。

秦慧珠會後告訴中央社記者,先前已邀請和台智光簽約較多單位進行訪談,首波為台北市資訊局、法務局、警察局和政風處,第2波則為衛生局、教育局和工務局。但因他們先前所提供資料都不夠完整,仍請他們持續提供和列席說明。

同時,今天則增邀交通局、民政局、社會局和消防局列席說明,結果發現他們和台智光公司討論簽約價格時,也都沒有相關會議紀錄。

秦慧珠舉例說,像是有些簽約單位是發電郵通知台智光開會討論,局處卻僅派2、3個人出席,會中討論完價格就直接簽報,像是殯葬處、交工處都直接簽報給處長「就決定了」,都沒有再往上送到局或市府層級。

她認為,台北市政府各局處和台智光簽約過程,完全沒有相關正常程序規定,沒有一套SOP(標準作業程序)和管理制度,各單位自己決定後直報北市府委員會就通過了,議價和合約都未做相關審查,就連會議紀錄也都沒有。

秦慧珠指出,透過多次邀請各單位訪談,再度印證和台智光開會、議價過程中都是放任、沒有制度的。

談到關鍵的警察局部分,秦慧珠說,在和台智光簽約過程中,曾有議員召開協調會,今天列席的警局人員坦承當時有承受到一些壓力,而且台智光也要求自簽訂母約後就不能每年議價,且要求只能比市價便宜7%的折扣,且一口價要執行到民國125年。

秦慧珠指出,北市府其他局處和台智光都是1年簽1次約,但卻要求警察局不能每年重新議約,因為警察局監視器預算最多,就是「吃定你們是大肥羊嘛」,且相關網路硬體設備都是警察局自編預算、建制,粗估花費大概多達新台幣30億元,另外相關電力費用也是由警察局付給台電公司,維修費用也是警察局自己出。

「台智光只負責光纖網路的傳輸」,秦慧珠說,數十億元的軟、硬體設備、電費和維修費,都是警察局自己出錢,這也太不合理,也顯見北市府本身沒有監督機制,今天整個會議聽完「通通都不合理」。

秦慧珠提到,由於警察局備援方案已上網公告招商,截止日為20日,就看到時有沒有廠商要來投標。

她指出,下次閉門會議重點將請警察局提供相關大事紀時序資料,以及所有談判、簽約和所承受壓力源內容,因為前警察局長張榮興4月備詢時曾說有2名議員相當關切台智光案費率問題,也會請警察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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