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美濕地拿仙女棒拍攝 中市府追查最高恐罰25萬

有民眾疑在高美溼地拿仙女棒搭配慢速攝影拍攝照片,作品上傳臉書。但高美濕地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中市府表示,將調監視器追查,如有違反規定,依野保法最高處25萬元以下罰鍰。

有民眾在臉書(Facebook)私密攝影社團上傳照片,疑在高美濕地木棧道上使用仙女棒拍攝,此舉引來網友批評,因高美濕地為市府公告的野生動物保護區,有人批評是「不良示範」,還有網友說「在木棧道上玩仙女棒,招潮蟹惹到你嗎?」

對此,台中市農業局透過文字稿回應,正在調閱現場監視影片追查,如有違反相關管制規定,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

農業局指出,高美濕地經市府公告為野生動物保護區,依據高美野生動物保育區分區管制範圍暨相關管制事項規定,禁止破壞動植物棲地等行為,將請巡守人員加強巡查。

農業局呼籲,遊客造訪高美濕地時,務必遵守相關管制事項,共同維護保護區生態環境;如在現場發現違法行為,也可立即向現場巡守人員或電話向警察單位通報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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