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公布性侵案幼兒園名 蔣萬安盼有更明確規定

台北市某幼兒園性侵案受矚目,監察委員昨天公布幼兒園名稱及涉案教保員姓名,但台北市長蔣萬安今天仍囿於兒少權法第69條相關規定,呼籲中央定出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遵循。

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昨天透過新聞稿公布園長之子涉性侵幼生的幼兒園名稱,及涉案教保員的姓名,表示已立案調查台北市政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等情形。

對於是否會比照監察委員主動揭露此幼兒園名稱及教保員姓名,蔣萬安今天出席「共同拒絕菸害享受純淨生活」記者會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有相關規定,希望監察院、衛福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等相關單位能共同討論出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政府遵循。

蔣萬安說,已請市府員工盤點能與中央討論修法的空間,包含兒少權法第69條第4項保密義務的例外規範,能否有更明確的規定跟審議原則,而現階段仍會以過去方式處理。

此外,由於教育局在民國111年7月首度接獲幼兒園校安通報,調閱監視器畫面後查無明顯異狀,且後續偵結不起訴,卻不知幼兒園曾接受司法調查。蔣萬安昨天要求教育局針對通報流程、法令及困境進行檢討。

蔣萬安今天說,111年7月接獲通報時他還沒上任,願意檢視行政處理過程是否可再精進,而他上任後在112年7月首度接獲通報,當下火速查辦,即刻進行停招、停職、廢照、開罰、聯繫家長並協助轉托等措施。

蔣萬安表示,他已責成副市長林奕華督導,並協同社會局跨局處檢視各個環節,盡快讓機制更完備,不要讓這種事情再次發生。


最新生活新聞
人氣生活新聞
行動版 電腦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