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轉型正義史上重要一步 彭明敏案60年後獲平反
法務部於今天(31日)正式撤銷已故前總統府資政彭明敏,因1964年「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而被而被判的刑事裁決。彭明敏基金會及社會各界認為,這是遲來的正義,也是台灣轉型正義的重要一步。民進黨立委范雲也於臉書發文,讚揚這是轉型正義道路上的重要勝利。
時任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的彭明敏,於1964年與學生謝聰敏、魏廷朝共同草擬《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勇敢為台灣民主與自由發聲。然而,宣言尚未發表,三人即被當時的國民黨政府逮捕,彭明敏被判8年徒刑,謝聰敏和魏廷朝則分別被判10年和12年,引發國際社會關注。
彭明敏於1970年,在特務監視下成功變裝逃亡海外,流亡長達23年後才得以返台,並於1996年代表民主進步黨參選總統。
儘管在台灣民主化後,彭明敏繼續為社會貢獻心力,甚至成為總統府資政,他卻始終未等到司法平反。直至2023年,彭明敏基金會才代為向法務部申請撤銷判決。
法務部根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將當年對彭明敏的羈押、有罪判決與褫奪公權等行為,認定為司法不法,並於今年正式公告撤銷。
彭明敏基金會董事羅浚晅表示,這項平反,不僅為彭明敏等人遲來的正義,也象徵台灣推動轉型正義的重要進展。他強調,這一結果是基於國家的政治平反,為曾經在白色恐怖時期遭受迫害的民主鬥士帶來一絲慰藉。羅浚晅也呼籲,台灣社會延續彭明敏等人的精神,繼續為民主與自由的價值努力。
范雲也於臉書發文,回顧1964年的悲劇,她指出彭明敏因草擬《台灣人民自救運動宣言》遭逮捕,流亡海外長達23年,而他的學生謝聰敏、魏廷朝更分別承受12年與17年的牢獄之災。她感慨地說:「但願這些前輩在天上,能感到一絲寬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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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雲進一步表示,儘管台灣的轉型正義尚未完全實現,但彭明敏案的平反,無疑為這條艱難的道路注入希望。她承諾,會在未來的工作中,繼續推動台灣社會朝向更公平與正義的方向前進。(責任編輯:許雅慧)
- 記者: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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