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淹水戶最高補助3.5萬元 1年免繳房屋稅

高市府今天表示,高市淹水50公分以上住戶,每戶發放1.5萬元慰助金,加上跟中央爭取2萬元慰助,一般戶可領3.5萬元。住宅有淹水樓層部分或毀損面積逾50%,1年免繳房屋稅。

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上午在美濃跟總統賴清德爭取災民補助,賴總統現場宣布,住戶淹水50公分以上住戶,由中央加發每戶新台幣2萬元。

社會局指出,依據「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規定,因颱風致住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的有居住事實現住戶,每戶發放1.5萬元慰助金,加上跟中央爭取的住戶淹水慰助每戶2至3萬,一般戶可領慰助金3.5萬元(中央2萬、市府1.5萬),低收入、中低收入經濟弱勢戶可領慰助金4.5萬元(中央3萬、市府1.5萬)。

社會局發布新聞稿指出,針對淹水低於50公分住戶,市府將加碼5000元補助金,泡水車部分,依據維修費用,汽車慰助金最高補助2萬元,機車慰助金最高補助2000元。市府將全力協助民眾重建家園,恢復正常生活。

此外,住宅有淹水樓層部分或毀損面積超過50%,可1年免繳房屋稅;房屋毀損面積30%到50%之間,1年僅需繳50%房屋稅。

高市府提醒,不論淹水是否達到50公分法規標準,以及泡水車主,即日起都可以到淹水區域的區公所填寫申請書,並請檢具相關證明。淹水住戶請檢具例如淹水照片、行車紀錄、監視器紀錄、或其他證明資料等;泡水車輛檢具維修收據或證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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