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政府公告危險警戒區域範圍

嘉義縣政府依據災害防救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因應凱米颱風災害防救需要,本縣災害應變中心於113年7月23日17時30分公告,下列劃定區域為危險區域管制,限制或禁止人民進入或命其離去之範圍。

一、本縣阿里山鄉、大埔鄉、竹崎鄉、梅山鄉、中埔鄉及番路鄉等登山遊憩區。

二、本轄八掌溪、赤蘭溪、朴子溪、牛稠溪、三疊溪及北港溪等行水區域。

三、本縣東石鄉、布袋鎮、義竹鄉等沿海地區及各種商港、漁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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