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稽查20輕食料理店 1家標示不合格裁罰4萬已改正

隨著民眾健康概念提升,標榜「輕食料理」店家越來越多,為保障消費者飲食安全,高市衛生局6至7月針對「輕食料理」店家進行稽查20家,1家標示不合格,裁罰4萬並已改正。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衛生局6至7月針對「輕食料理」店家進行稽查計20家,依法查察食品業者登錄、定型化契約、產品責任險、來源文件保存、逾期食品及食品標示等項目查核及檢驗結果,抽驗26件食品皆合格。

另外,有1件食品品名標示「健康」字樣,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不得有不實、誇張,已依法裁罰新台幣4萬元,並改正完成。

衛生局表示,以「清蒸、水煮、舒肥及低熱量」烹煮為號召的「輕食料理」店家增加,為避免消費者因「健康」、低GI等字樣而對食品產生較健康想像,提醒業者須依法加強食品衛生管理,以維護消費者飲食衛生及權益。

衛生局也提醒業者,夏日高溫食品易腐敗,須確保食品處理過程中清潔衛生,並加強食材放置、貯存、從業人員、作業場所、設施衛生管理等;若經命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將依法裁處6萬至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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