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籲碳費500元起徵 可最大化抵CBAM衝擊
環境部將於7日進行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預期將正式定案碳費費率。學者建議,一般費率若訂在每噸新台幣500至600元,可最大化抵消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對台灣的衝擊。
環境部預計將於7日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由於第5次審議會已經討論一般費率區間,預期第6次將會是最後1次審議,將正式定案碳費費率及優惠費率。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今天舉辦「碳費未來規劃的科學建議」線上記者會,邀請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中央研究院經濟學研究所助研究員楊宗翰,分享對碳費後續規劃的建議,包含碳費收入的合理使用,以及歐盟CBAM對台灣整體經濟與減碳目標的重要性。
蕭代基認為,碳費制度用紅蘿蔔(優惠)的誘因,而不願意用棍棒(處罰)的方式強制要求,單靠經濟誘因是沒辦法達到嚴格的淨零目標。
環境部長彭(啟)明曾表示,碳費制度上路後,後續將規畫轉為總量管制及碳交易制度。
蕭代基認為,現在的碳費制度是只針對部分對象課徵,但要總量管制應含蓋大部分的排放源;認為以碳稅制度(全面收稅)會比碳費(部分課徵)更能轉接到總量管制及碳交易制度。
楊宗翰指出,他依據經濟模型估算,一般費率若訂在每噸500至600元,可最大化抵消CBAM對台灣的衝擊;他解釋,因為台灣不是所有產品都會輸入歐盟,主要只有鋼鐵、水泥,所以就算提高與歐盟同費率,也並不會極小化對台灣的衝擊。
楊宗翰認為,現階段最大的問題是碳費政策目標不明確,到底是為了減碳、還是減少CBAM衝擊並不清楚。
他進一步說明,目前僅針對碳排大戶課徵碳費,可能導致資源轉移到排碳密集度更高的小型廠商,反而會造成國內的碳洩漏;是否能達到實質減碳還需要更仔細研究評估。
楊宗翰也同意應該以「齊頭式收費」會相對有效率,現行的碳費制度有點疊床架屋;由於碳費不只是環境政策,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貿易政策,因此碳費決策要考量國際貿易與供應鏈影響,不只是CBAM、還有包含與其他國家的談判成本,目前資訊看來這方面的規畫仍顯不足。
環境部預計將於7日召開第6次碳費費率審議會。由於第5次審議會已經討論一般費率區間,預期第6次將會是最後1次審議,將正式定案碳費費率及優惠費率。
台灣科技媒體中心今天舉辦「碳費未來規劃的科學建議」線上記者會,邀請中央研究院經濟研究所兼任研究員蕭代基、中央研究院經濟學研究所助研究員楊宗翰,分享對碳費後續規劃的建議,包含碳費收入的合理使用,以及歐盟CBAM對台灣整體經濟與減碳目標的重要性。
蕭代基認為,碳費制度用紅蘿蔔(優惠)的誘因,而不願意用棍棒(處罰)的方式強制要求,單靠經濟誘因是沒辦法達到嚴格的淨零目標。
環境部長彭(啟)明曾表示,碳費制度上路後,後續將規畫轉為總量管制及碳交易制度。
蕭代基認為,現在的碳費制度是只針對部分對象課徵,但要總量管制應含蓋大部分的排放源;認為以碳稅制度(全面收稅)會比碳費(部分課徵)更能轉接到總量管制及碳交易制度。
楊宗翰指出,他依據經濟模型估算,一般費率若訂在每噸500至600元,可最大化抵消CBAM對台灣的衝擊;他解釋,因為台灣不是所有產品都會輸入歐盟,主要只有鋼鐵、水泥,所以就算提高與歐盟同費率,也並不會極小化對台灣的衝擊。
楊宗翰認為,現階段最大的問題是碳費政策目標不明確,到底是為了減碳、還是減少CBAM衝擊並不清楚。
他進一步說明,目前僅針對碳排大戶課徵碳費,可能導致資源轉移到排碳密集度更高的小型廠商,反而會造成國內的碳洩漏;是否能達到實質減碳還需要更仔細研究評估。
楊宗翰也同意應該以「齊頭式收費」會相對有效率,現行的碳費制度有點疊床架屋;由於碳費不只是環境政策,也是另一種形式的貿易政策,因此碳費決策要考量國際貿易與供應鏈影響,不只是CBAM、還有包含與其他國家的談判成本,目前資訊看來這方面的規畫仍顯不足。
- 記者: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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