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電動二輪車新制上路 苗栗縣已取締11件
微型電動二輪車11月30日起需投保、登記和領牌才可上路。苗栗縣警察局今天表示,已取締11件違規,將持續加強宣導及取締。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凌晨0時起納管執法,未依規定領牌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最高新台幣3600元罰鍰,車輛移置保管,如為未經型式審驗合格,並沒入車輛。
交通隊統計新制上路,已取締11件違規,分別為「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6件,以及「未懸掛牌照於道路停車」5件。
此外,交通隊統計今年1月1日至11月29日微電車違規件數共529件,其中前5大違規項目分別為不依規定停放車輛185件、酒後駕車103件、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62件、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46件、乘坐人數超過規定20件。
苗栗縣警察局長陳世煌指出,將於轄內廠區、校園、農地及商場附近等微電車易出現區域嚴正執法外,並將結合地方校園、民俗活動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應使用合法掛牌微電車上路,遵守相關交通規則,尚未完成領牌,不得行駛,亦不得停放於道路,呼籲民眾儘速完成領牌作業,以免違規受罰。
苗栗縣警察局交通警察隊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月30日凌晨0時起納管執法,未依規定領牌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處以最高新台幣3600元罰鍰,車輛移置保管,如為未經型式審驗合格,並沒入車輛。
交通隊統計新制上路,已取締11件違規,分別為「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行駛」6件,以及「未懸掛牌照於道路停車」5件。
此外,交通隊統計今年1月1日至11月29日微電車違規件數共529件,其中前5大違規項目分別為不依規定停放車輛185件、酒後駕車103件、未依標誌標線號誌行駛62件、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46件、乘坐人數超過規定20件。
苗栗縣警察局長陳世煌指出,將於轄內廠區、校園、農地及商場附近等微電車易出現區域嚴正執法外,並將結合地方校園、民俗活動等多元管道加強宣導,應使用合法掛牌微電車上路,遵守相關交通規則,尚未完成領牌,不得行駛,亦不得停放於道路,呼籲民眾儘速完成領牌作業,以免違規受罰。
- 記者: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3日電
- 更多生活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