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貓114年起強制寵登植晶片 115年違者開罰

農業部今天表示,民國111起每年家貓寵物登記的新增隻數比家犬多,顯示家貓飼主寵登意願較高,農業部已完成相關修正並公告,提醒明年起強制寵登並植入晶片,115年起開罰。

農業部動物保護司副司長陳中興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話訪問時指出,或許因家貓走出門後迷失的可能性比家犬高,111年起的近3年,每年飼主為家貓進行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的新增數量約13萬到14萬隻,家犬則約8萬到10萬隻,顯示家貓飼主的寵登意願較高。

陳中興說,迎合此趨勢,農業部修正「公告指定犬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並於16日公告,改為「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自114年1月1日起生效,也就是說,要強制執行;但是給予1年緩衝期進行宣導,從115年1月1日起開罰,若被查到沒有寵登,可處新台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陳中興說,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會給予飼主限期改正機會,限期多久,各有不同,但是限期改正卻不改正,可連續罰到改正為止。

根據「指定犬貓為應辦理登記之寵物」規定,犬已自88年8月5日起須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新增貓也要辦理;當犬、貓飼主未依規定辦理寵物登記並植入晶片,依動物保護法第31條第1項第8款,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另外,陳中興補充,根據每2年進行1次的家犬貓調查,最新數據112年的調查顯示,全國家犬148萬隻,家貓為131萬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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