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勤工會遭控空轉 桃市府:限3月底前開大會
長榮航勤部分員工和勞團今天到桃園地院陳情要求正視工會違法行徑,但企業工會回應表示因出席法定人員不足才流會。桃園市勞動局表示,已限定工會在3月底前完成113年會員大會。
長榮航勤部分基層員工和勞工團體一行10餘人,今天到桃園地方法院陳情,指桃園市政府先前以長勤工會違反工會法,未依章程運作為由聲請解散工會,但遭地院駁回聲請和後續抗告,造成工會繼續空轉1年多。
長榮航勤員工表示,工會長期遭主管階層把持未正常運作,不僅3年未開會員大會,去年4次大會也都流會,決策權落入少數幹部手中,工會拒絕執行會員去年6月連署召開臨時大會訴求,在桃園市勞動局介入仍不履行協議,拒絕會員查核財務,已嚴重違法,應立即解散或強制改革。
桃園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袁雪華說,桃園市府未釋明航勤工會有「無從依章程正常運作會務」的情形,與工會法規定不符,地院駁回聲請於法有據,並無損害長榮航勤公司員工權益問題。至於陳情所指航勤工會違法行徑,目前也無相關案件在地院審理,未來若有新的聲請案件將依法審慎處理。
長榮航勤企業工會總幹事江文修表示,不管是會員提出的連署、臨時會議,或是113年定期大會都有在期限內召開,並沒有少部分會員所提「不召開會議」及拒絕查帳,這與事實不符。但因會員人數突然暴增,且每次開會法定人員不足流會,指責桃產總及部分會員試圖操控工會會務,影響正常運作。
桃園市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長董純惠指出,長榮航勤公司企業工會113年召開2次定期大會及2次臨時會員大會,都因遠低於法定人數而流會,造成工會未能議決重要議案而無法運作,桃園市政府3日發文限長勤工會於今年3月底前完成113年會員大會,否則將依工會法向法院聲請解散。
長榮航勤部分基層員工和勞工團體一行10餘人,今天到桃園地方法院陳情,指桃園市政府先前以長勤工會違反工會法,未依章程運作為由聲請解散工會,但遭地院駁回聲請和後續抗告,造成工會繼續空轉1年多。
長榮航勤員工表示,工會長期遭主管階層把持未正常運作,不僅3年未開會員大會,去年4次大會也都流會,決策權落入少數幹部手中,工會拒絕執行會員去年6月連署召開臨時大會訴求,在桃園市勞動局介入仍不履行協議,拒絕會員查核財務,已嚴重違法,應立即解散或強制改革。
桃園地方法院行政庭長袁雪華說,桃園市府未釋明航勤工會有「無從依章程正常運作會務」的情形,與工會法規定不符,地院駁回聲請於法有據,並無損害長榮航勤公司員工權益問題。至於陳情所指航勤工會違法行徑,目前也無相關案件在地院審理,未來若有新的聲請案件將依法審慎處理。
長榮航勤企業工會總幹事江文修表示,不管是會員提出的連署、臨時會議,或是113年定期大會都有在期限內召開,並沒有少部分會員所提「不召開會議」及拒絕查帳,這與事實不符。但因會員人數突然暴增,且每次開會法定人員不足流會,指責桃產總及部分會員試圖操控工會會務,影響正常運作。
桃園市勞動局勞資關係科長董純惠指出,長榮航勤公司企業工會113年召開2次定期大會及2次臨時會員大會,都因遠低於法定人數而流會,造成工會未能議決重要議案而無法運作,桃園市政府3日發文限長勤工會於今年3月底前完成113年會員大會,否則將依工會法向法院聲請解散。
- 記者: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1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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