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基會:羊肉驗出豬成分 籲政府加強標示管理

消基會今天表示,隨機購買16件羊肉產品,7件驗出豬成分,其中有3件測出含豬成分卻沒有標示,涉違反規定,呼籲政府加強查核與標示管理。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召開「豬羊變色?!2024羊肉攙偽含豬肉成分調查測試」記者會,發布檢測結果。

消基會指出,去年10月在雙北市傳統市場、連鎖火鍋店、網路電商平台隨機購買16件羊肉片(捲),其中10件是在電商平台購買的包裝品,6件是在上述3類銷售處購買的散裝品,結果有7件驗出豬的成分。

消基會說,10件包裝品中,扣除2件分別標示含豬肉、豬肉蛋白後,有3件測出含豬的成分卻沒有做出標示,涉嫌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或28條,得依同法第45或49條,分別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罰鍰」或至少「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800萬元以下罰金」。

散裝品中,消基會說,有2件測出豬的成分,其中1件僅須標示產地,「散裝食品標示規定」沒有規定要標示成分,另1件在現場料理,不受此規定規範,但這2件測出豬的成分,在法律上有標示漏洞。

消基會董事長鄧惟中說,按比例算,10件市售包裝羊肉,沒標示卻測出豬成分有3件,即大約3成會吃到有豬肉的羊肉;散裝方面,羊肉卻有豬成分也約有1/3機率;現況是想吃羊肉,要有心裡有準備有1/3的機會吃到豬肉,呼籲消費者要找有誠信商家購買。

他也呼籲衛福部食藥署,食品摻偽問題,歐盟以詐欺加重論罪,以嚇阻食品摻偽現象,呼籲應比照修法,加重刑罰,維護消費者權益。並加強查核,對廠商宣導,也希望肉品相關協會自行制約,讓消費者放心。

不過,有記者提問測出豬的成分,是重組肉或作業時沾到。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說,需由主管機關到工廠去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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